本报讯(刘振兴 张印贺 寇洪莹)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高人民调解员矛盾纠纷化解本领,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近日,海兴县人民法院赴小山乡人民政府开展人民调解员专题培训会,共计2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会。
培训会上,海兴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刘庆峰为参训人员作专题授课。授课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推进诉源治理的意见》内容,重点围绕人民调解工作的时代意义,调解员的工作职责、调解方法与技巧等方面进行讲解,针对农村常见的相邻关系、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等纠纷的案例进行具体分析。参会调解员分别就自身调解经验进行了交流学习并提出问题,刘庆峰逐一进行解答,现场讨论氛围热烈。
培训结束后,人民调解员们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在今后工作中将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员作用,做好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工作。
海兴法院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继续加大对辖区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指导,助力调解员提升解纷工作效能,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纠纷化于萌芽,诉讼止于未发,高水平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