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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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印发通知

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 寒假有偿补课

本报讯(记者韩学敏 通讯员崔利平)日前,市教育局下发通知,寒假期间,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

通知要求,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或其他组织和个人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场所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要求、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包括“一对一”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以任何名义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补课行为。

根据通知,除上述行为外,在职中小学教师在任何地点、以任何方式,以义务补课为名为学生进行补课辅导,不符合义务补课备案登记制度的,也将认定为有偿补课,与其他认定为有偿补课的行为,均属于严查范畴。

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成立专项治理小组,加强对重点学校、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的监督检查。校长要给家长、学生写一封信,承诺本校严禁教师有偿补课采取的具体措施,公开校长、主管校长、责任部门举报电话。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实一起,警示教育一次,以“零容忍”的态度向有偿补课“亮剑”,对查实的问题,依据相关规定一律从重顶格处理,不得姑息。同时,建立有偿补课失范曝光平台、群众举报信息平台,健全违规通报制度,对违规违纪行为警示震慑。

此外,寒假期间,我市教育部门将组织人员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进行明察暗访,对群众举报的重要线索和问题进行跟踪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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