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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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间田艳芳走进省图 弘扬《诗经》文化

田艳芳在讲解《诗经》文化

本报讯(记者哈薇薇)近日,河北省图书馆二楼多功能厅座无虚席,中国传统文化公益讲座——“《诗经长物》话周代婚姻观”如期举行。主讲嘉宾是河间市诗经文化研究会副会长、河间“诗经斋主”田国福的女儿田艳芳。

《诗经》收集了周初至春秋中叶500多年间的作品,内容包括农事、怨刺、战争、徭役、婚姻、爱情等。对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世态人情、民族风俗都有鲜明的刻画,是一幅气势恢宏的巨幅画卷。其中我国古代的婚姻状况也在《诗经》中得到全面体现。

在两个多小时的讲座中,田艳芳重点讲解了《大雅·大明》《周南·关雎》《唐风·绸缪》等诗篇,使人们仿佛穿越回3000年前的周朝,一窥那时的男女之爱、婚姻和家庭。

在讲述周朝婚俗时,田艳芳举例说,《豳风·伐柯》中记载:“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伐柯伐柯,其则不远。我觏之子,笾豆有践。”翻译成白话文就是:“怎么去砍那木头?没有斧子可不成。要娶妻子怎么办?没有媒人可不行。砍木头啊砍木头,‘用斧子’的规则在眼前。要想见那姑娘面,摆好食具设酒宴。”田艳芳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周代已经成为青年男女的婚恋规约。

田艳芳讲述说,《周礼》中提到“妇德、妇言、妇容、妇功”,这部分内容在《诗经》中都有直接或间接的反映。而《诗经》中的“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天作之合”“琴瑟友之”等,都客观呈现了中华传统婚姻观念的根源。

接下来,她还结合《诗经》中的诗作,具体阐释了婚姻的道德观念、古代婚姻风俗的利与弊以及对现世的影响等内容,从而让在座的听众对中华民族的婚姻与婚俗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

此次讲座,适逢省图书馆“诗韵满冀图,风雅颂燕赵——《诗经》典籍文化展”展出期间。展览精选《诗经》历代珍贵古籍64部、相关器物69件,按照《风》《雅》《颂》的顺序,以典籍与实物相结合的方式,展示了《诗经》的丰富内涵和深厚底蕴。展品内容大多与爱情、婚姻、家庭观有关,如刻有“关雎”暗八仙纹鎏金匾、“三多九如”银锁、“齐家宜室”贺喜牌等,全部来自田国福父女多年来的收藏。展出和讲座吸引了全国各地的大量《诗经》爱好者,极大地提升了《诗经》的影响力和传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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