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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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拥军暖人心

本报讯(杨可新 寇洪莹)近日,某部队现役军人宋某携带相关材料来到海兴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据了解,宋某的奶奶段某于3月1日在荣乌高速被机动车撞击身亡。经认定段某负主要责任,机动车驾驶人负次要责任。保险公司要求段某家属一并承担机动车维修费用的70%,协商无果后,保险公司建议其家属走诉讼程序。

海兴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在了解案件情况后,按照河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要求,及时为宋某开通军人军属维权“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并根据规定免予审查经济困难情况,尽快帮助军人军属受援人解决困难。县法律援助中心当天受理和审查,第一时间指派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律师承办案件。

近年来,海兴县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在县武装部、退役军人事务局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张贴法援事项流程等相关信息,通过提供法律咨询、诉讼代理、普法宣传等多种形式满足军人军属对法律援助的需求,运用法律手段妥善处理军人军属涉法涉诉问题,更好地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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