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尹君伊)6月19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获悉,我市《2023年沧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2023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稳定、水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声环境质量稳定达标。
据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3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75,优良天数227天、比例62.19%,重污染天数14天、比例3.83%。PM_2.5平均浓度44微克/立方米;PM_10平均浓度75微克/立方米;SO_2平均浓度9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NO_2平均浓度34微克/立方米;CO平均浓度1.2毫克/立方米,其中SO_2、NO_2、CO平均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全市18个国省考断面水质再次实现全面“消Ⅴ”,达标率保持100%,地表水国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50%,较2022年提高5.6个百分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大浪淀水库、杨埕水库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水质为优。近岸海域方面,5个近岸海域监测点位水质保持优良,8条重点入海河流水质全部达标。
2023年,全市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5分贝,夜间为53.2分贝,评价等级为好;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2.8分贝,夜间为44.5分贝,评价等级为较好; (下转第八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