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24日
第05版:05

隐瞒网约车情况,保险免责吗?

【案例介绍】

案例一:张某在投保车辆保险时,以家庭自用名义投保机动车商业险,未向保险公司告知车辆从事网约车营运。不久,张某在网约车订单驾车运载乘客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失。经法院判令,张某将家庭自用车改为营运车,使保险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且未通知保险公司,故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案例二:王某投保机动车商业险,在投保前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询问车辆用途是营运还是非营运时,王某告知该车辆为非营运的家庭自用汽车。几个月后,王某在网约车载客途中发生事故,王某方全责,他联系保险公司要求理赔。经过事故调查,由于王某车辆属于营运车辆,且没有告知保险公司其真实车辆使用性质,违反了最大诚信原则,最终保险公司拒赔。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否则对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按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第二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下列原因导致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且未及时通知保险人而发生保险事故的。

【温馨提示】

随着网约车平台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私家车主加入网约车行列。以上关于私家车在从事网约车业务时遭遇保险拒赔的案例,都源于私家车主未按车辆实际使用性质进行投保或投保后改变使用性质未及时通知保险人的原因。为帮助消费者更好了解保险知识,维护自身权益,现温馨提示:

要根据车辆实际使用性质投保。车辆使用性质一般分为非营运和营运两大类。保险公司根据车辆使用性质设定不同的保险费率和赔偿条件。私家车若用于商业运营(如网约车),应投保营运车辆保险。

要合法履行变更手续,及时告知投保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或不承担赔偿、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私家车主在已购买家庭自用性质商业险后从事专兼职网约车业务的,应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保单变更手续。

要认真阅读保险合同,明确除外责任。在购买车辆保险时,消费者应认真阅读保险合同,尤其是特别约定和免责条款。这些条款可能会涉及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

只有充分了解这些条款,消费者才能明确自己的权益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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