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7日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
杨志新的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孙景兰(女)的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郑灿志的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