颐和庭园(原永泰华都)南区1-5号楼回迁业主:
按照小区建设进度,小区1-5#住宅楼都已经具备交房条件,定于2025年1月18日至2025年1月20日进行安置房集中交付。
请业主携带以下资料:1、业主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3份);2、《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产权调换房屋定位、结算卡》《免收回迁房物业费和电梯费的承诺书》原件;3、维修基金交款回执;4、应交纳的房屋应付款(见结算卡应付金额);到永泰华都南区4号楼108商铺办理交付手续。要求被拆迁人本人办理交付手续,本人不能到场的,办理人需携带委托书、委托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被征收人已故的,由法定继承人携带死亡证明、继承书、公证书,出具证明或全部继承人共同到场办理回迁安置事宜。
运河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向被拆迁户发放的延期过渡费截至2025年1月18日,若因您的原因导致不能在通知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视为您已经接收该房屋,并于通知交付之日起计算保修期。
沧州九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