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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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起 拿身份证可借书

原读者证仍可照常使用

本报讯(记者郭玉培)从1月1日起,广大读者到沧州图书馆可凭身份证开通借阅服务,无需再办理传统的读者证就可以借阅图书了。

据沧州图书馆相关负责人介绍,读者可持二代身份证申请开通文献借阅服务功能,并交纳100元押金。未办理身份证的少儿读者,可持家长身份证申请开通少儿图书借阅功能,也可凭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办理少儿读者证,并交纳100元押金。同时,读者可在支付宝“嘉图借书”服务中绑定身份证号,即可享有免押金借阅服务;持二代身份证登录沧州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微服务大厅”,可线上开通数字资源阅读和馆内上机功能;持有狮城英才A、B卡的读者,可凭二代身份证开通免押金文献借阅服务功能。原读者证仍可照常使用,待两年期满验证时收回,并开通身份证借阅功能。

据悉,读者持开通借阅功能的身份证,可在沧州图书馆及各个城市分馆(书吧)、中心城区阅读“一卡通”各服务点、流动服务车通借通还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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