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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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主次干道、交通路口

部分骑电动车的市民 未戴头盔

本报讯(记者孙杰)按照相关交通法规要求,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应佩戴头盔。昨天,记者在采访时发现,在市区主次干道、主要交通路口,有部分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在解放西路与开元南大道交叉口,有4辆电动自行车停车等候红灯。其中,只有一名骑行人员佩戴了头盔。在开元南大道与御河路交叉口,绿灯亮起时,有七八辆电动自行车集中通过路口,其中仅有3名骑行人员佩戴了头盔。正当车辆快速通过路口时,只听“砰”的一声,一名外卖送餐车连人带车一同倒在道路中间。车主穿的比较厚实,身体并无大碍,连忙起身扶正倾斜的餐箱和摔歪的车把。但是,记者看到这名骑行人员并没有佩戴头盔,头部没有任何防护。

在新华东路,5分钟内,佩戴头盔和未佩戴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员相继通过,人数大致各占一半。在交通北大街,同样的时间段,未佩戴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员要多于佩戴者。

文明规范出行,既是要求更是期盼。希望相关部门把监督管理工作做到常态化和精细化,也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法规,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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