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玉培 通讯员李玺峰)4月3日,运河区张某上坟烧纸时不慎引燃周围杂草,导致火灾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张某被行政拘留10日。
清明节是人们祭祀祖先缅怀先烈的传统节日,也是火灾等意外事件的高发期。3日上午9时34分,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运河区南陈屯镇植物园西边杂草发生火灾。接到报警后,市消防救援支队立即调派辖区消防站赶赴现场实施处置。
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经侦查发现,在植物园二期工地内,张某上坟时点燃丧葬品,不小心将坟头旁边的杂草引燃导致火灾发生,过火面积约320平方米,起火物质为周围杂草及灌木丛。消防救援人员迅速将火扑灭,未造成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