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司法局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立足“一个统抓,五大职能”,以“六个聚焦、六个提升”为抓手,认真践行司法行政责任担当,推进更高水平法治沧州建设。
一是聚焦高质量发展,提升立法工作质量。充分发挥立法引领和保障作用,紧盯发展所需、群众所盼,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注重“小快灵”“小切口”立法,顺利完成《沧州市电梯安全条例》地方性法规草案拟定;积极推动《沧州市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3个政府规章出台;加快推进《沧州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等二类立法项目;深入开展《沧州市临时用地补偿管理办法》等立法调研,实现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二是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法治护航能力。“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聚焦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强化法治保障,提升涉企法律服务质效。制发了《进一步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的六项措施》,创新“司法行政+企业”执法监督新模式,深入开展“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等专项行动,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积极落实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充分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不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聚焦严格规范执法,提升监督改革效能。把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作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构、队伍、制度、能力和信息化建设,到2024年底前,基本建成市、县、乡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深入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重点抓好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统一规范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动态调整乡镇(街道)执法下放事项等重点任务,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细化行政裁量权标准,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是聚焦化解行政争议,提升复议监督质效。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高标准建设行政复议大厅,设置柜台式业务接待窗口,将行政复议申请受理条件、办案流程图等内容公开上墙,推行“一次性解答、一次性受理、一次性告知”工作机制,有效解决群众“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按照“调解优先、应调尽调”的原则,立足行政复议职能优势,创新做优行政复议全过程调解,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同时,大力开展行政复议法宣传月系列活动,推动行政复议法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使行政复议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首选率大幅提升。
五是聚焦增进民生福祉,提升法律服务实效。紧紧围绕“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目标,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着力建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律师行业规范化建设提升年”“高效办成一件事”“公证减证便民提速”等活动,积极推行“公证+司法鉴定”“律师+公证”法律服务新模式,以高质量法律服务保障和增进民生福祉。全力打造法律援助扩面提质民生工程,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优化“12348”免费法律服务热线,做到应援尽援、应援速援、应援优援。截至7月底,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700余件,为2.7万余人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六是聚焦筑牢法治根基,提升普法宣传成效。深入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化“每月一主题”普法宣传,开展了“民法典暨法治化营商环境宣传月”系列活动,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全面提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水平,大力开展“1名村(居委会)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打造“1+N”法律服务平台,以“法治乡村”建设助力和美乡村建设。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将法治元素与运河文化、诗经文化等相融合,深入开展法治文化“七进”活动,推进建立法治公园、法治长廊、法治书屋,将党建、廉政、村规民约、文明新风与法治元素有效融合,实现法治文化阵地共建共享,促使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